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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強制性”確保兒童家具安全




    國內第一個將兒童家具作為專門類別規定的標準——《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,8月1日開始實施,標準對兒童家具產品生產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?它對消費者今后選購兒童家具意義何在?

    8月1日 ,我國第一部兒童家具強制性國家標準GB28007-2011《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開始實施。標準針對3?14歲兒童使用的家具產品制定了強制性要求,包括安全要求、警示標識等內容。

    安全成為首要訴求

    以往,有不少生產企業以兒童家具為賣點,但很多產品只是以外表色彩鮮艷吸引消費者的眼球,其設計、用材與成人家具并無多大差異,在產品結構、安全、有害物質限量等方面也缺少針對兒童身體健康安全的有效保護措施。國家家具及室內環境質檢中心家具檢驗實驗室主任孫書冬介紹說,新國標從碰撞、擠壓、密閉、傾倒、滑落、纏繞、污染和燃燒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,以防止家具對兒童造成傷害。

    比如在碰撞傷害方面,標準要求兒童家具產品不應有危險銳利邊緣及尖端;在密閉傷害方面,要求柜體類封閉式家具應當具有一定透氣功能;在纏繞傷害方面,要求產品中繩帶、彩帶或綁緊用繩索,長度不應大于220mm。

    此外,由于兒童身體的特殊性,標準對兒童家具人造板材、涂料、紡織與皮草面料等主輔材料中重金屬、甲醛釋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指標,比對成年人家具的要求更加嚴格。“因為孩子都有好動的特性,經常會有用手觸摸家具再吮吸手指的動作,很容易讓兒童意外攝入大量重金屬等有害物質。”

    孫書冬介紹,此次實施的兒童家具標準是全國首個針對3?14歲兒童的家具專用標準,整個標準共分9個部分,對于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及安全警示標識作出明確要求,明確了兒童家具適用的年齡段,并對兒童家具的尖角、突出部位、孔穴、縫隙大小、穩定性能等各方面都作出明文規定,也對包括甲醛、可溶性重金屬在內的10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作出了嚴格限制。不僅保留了以往對于鉛、汞、鉻、鎘4種有毒物質含量的常規檢查,還要求檢測家具中可遷移元素銻、鋇、硒、砷等含量。此外,標識方面也有具體要求,如在產品有折疊或調整裝置,應標識“警告!小心夾傷”的警示語,對有升降氣動桿的轉椅,應標識“危險,請勿頻繁升降玩耍”的警示語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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